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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打击非法集资所做的工作,将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民政部2023年07月17日15时举行民政部2023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二季度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和第三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二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养老服务发展方面。指导各地持续做好《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宣贯实施工作。继续推动各地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审议工作,为推动残疾人、老年人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更多法治保障。研究起草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同财政部组织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遴选确定50个项目地区,形成项目资金分配和区域绩效目标方案,并下达11亿元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
三季度,民政部将积极推进以下各项民政工作
推动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文件,研究起草做好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研究规范普惠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推动养老食堂建设、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民政部:打击非法集资所做的工作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期,民政部发布了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问民政部在更好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还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政部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主要职责是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前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去年经党中央批准,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12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其中民政部负责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的打击整治。经过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养老服务领域消除存量隐患、遏制增量风险的预定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防范非法集资长效机制。在总结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基础上,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将经实践检验过的可操作性、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措施,健全了防范非法集资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今年6月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部署开展了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同步向社会发布《关于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公布典型案例,也指导各地开展许多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醒老年人睁大眼睛,识别非法集资骗局套路,不断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下一步,民政部将聚焦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突出风险隐患,研究出台预付费监管政策,加强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全链条监管。同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宣传、持续打击四管齐下,持续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民政部:将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中国网记者]民政部官网7月10日发布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下一步有什么工作安排?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是提升机构服务质量的有力抓手,也是统一机构服务质量等级,方便老年人知情选择满意养老机构的重要方式。
2018年12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划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线,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正式形成。为进一步细化量化国家标准要求,实现国家标准的可操作、可落地,2020年,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同时,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选取北京、上海、江苏等14省份试点部署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这些地区结合实际建立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机制、启动实施了等级评定工作,试点取得良好效果。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一万余家养老机构经评定获得等级,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获取了行业和社会认可,积累了丰富的等级评定经验。在试点过程中,我们跟踪梳理了等级评定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充分吸收各地工作经验及意见建议基础上,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在近期发布了2023年版。调整后的指南结合实际降低了等级评定部分门槛条款,在框架、体例整体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使指南具有更强的协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更多养老机构有机会参与评定。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机制,在试点基础上,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实施指南(2023版)为评价工具,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公办养老机构,要以等级评定为抓手,推动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到十四五末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对民办养老机构,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鼓励参评,并指导各地加强对评定结果应用,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政策扶持、综合监管工作有效衔接,激发养老机构加强自身服务质量建设的内生动力。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体系更加成熟,让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加强劲,让广大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服务更加方便放心。
来源:民政部